使用 Microsoft 登入
登入或建立帳戶。
您好:
選取其他帳戶。
您有多個帳戶
選擇您要用來登入的帳戶。

在 Outlook Web App 中設定收件匣規則,轉寄或重新導向您的電子郵件訊息。

附註: 我們想要以您的語言,用最快的速度為您提供最新的說明內容。本頁面是經由自動翻譯而成,因此文中可能有文法錯誤或不準確之處。讓這些內容對您有所幫助是我們的目的。希望您能在本頁底部告訴我們這項資訊是否有幫助。此為英文文章出處,以供參考。

您可以使用收件匣規則自動轉寄或重新導向至您的信箱至其他帳戶傳送郵件。如果您不會檢查您的主要信箱,希望能夠以閱讀和回覆從其他帳戶的郵件,這是很有用。

本文適用於 Outlook Web App,該應用程式是由管理執行 Exchange Server 2013 或 2010 之電子郵件伺服器的組織使用。 如果您是使用 Microsoft 365 或 Exchange Server 2016 或 2019,您的電子郵件程式是 Outlook 網頁版。 如需 Outlook 網頁版的說明,請參閱取得 Outlook 網頁版的說明

重新導向的郵件會顯示好像廠商原始寄件者。當您要重新導向郵件給原始寄件者的回覆,請使用重新導向郵件規則。

  1. 在網頁瀏覽器中,使用貴組織的電子郵件管理人員所提供的 URL 登入 Outlook Web App。 輸入您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然後選取 [登入]。

  2. 在頁面頂端選擇 [Outlook]。 或選擇 [應用程式啟動器]Office 365 應用程式啟動器圖示 > [Outlook]。

    Office 365 瀏覽選項
  3. 選取頁面頂端的 [設定] 設定:更新您的設定檔、安裝軟體並將它連線至雲端 > [選 項],然後選取下列其中一項:

    • [組織電子郵件] > [收件匣規則] > [新增] 新增

    • [郵件] > [自動處理] > [收件匣規則] > [新增] 新增 > [為抵達的郵件建立新規則]

  4. 輸入規則的名稱

  5. [在郵件到達時] 下,選取 [套用到所有郵件]

  6. [執行下列動作] 下,選取 [轉寄、重新導向或傳送] > [重新導向郵件到]

  7. [收件者] 方塊中輸入電子郵件地址,或從連絡人清單中選取。

  8. 選擇 [確定] 以儲存您的選取,並按 [確定][儲存] 來建立規則。

轉寄的郵件將會顯示為由您轉寄的郵件。當您想將回覆傳送至轉寄郵件的地址,而非原始寄件者時,請使用轉寄郵件規則。

  1. 在 Outlook Web App 的頁面頂端選取 [設定] 設定圖示 > [選項],然後選取下列其中一項:

    • [組織電子郵件] > [收件匣規則] > [新增] 新增

    • [郵件] > [自動處理] > [收件匣規則] > [新增] 新增 > [為抵達的郵件建立新規則]

  2. [在郵件到達時] 下,選取 [套用到所有郵件]

  3. 根據您看到的選項而定,選取下列其中一項:

    • [轉寄、重新導向或傳送] > [將郵件轉寄至]

    • [更多選項] > [轉寄、重新導向或傳送] > [將郵件轉寄至]

  4. [收件者] 方塊中輸入電子郵件地址,或從連絡人清單中選取。

  5. 選擇 [確定] 以儲存您的選取,並按 [確定][儲存] 來建立規則。

  • 您重新導向或轉寄之郵件的複本會保留在您的信箱中。若您新增刪除郵件的動作,郵件會移至 [刪除的郵件] 資料夾,但仍會佔用您的信箱限額。若超過了信箱限額,您可能無法傳送或接收新的郵件。在您刪除足夠的郵件使總量低於信箱限額之前,轉寄規則將無法運作。

  • 當您建立轉寄或重新導向規則時,可新增多個傳送目標地址。依您帳戶設定而定,傳送目標地址數目可能會受到限制。如果您建立包含多個地址的規則,請測試以確保能正常運作。

  • 如果您不想將轉寄或重新導向收件匣規則套用至所有郵件,請選擇 [套用到所有郵件] 以外的任何選項。

  • 您的系統管理員可能已封鎖使用轉寄或重新導向規則的功能,以致無法傳送郵件給您所屬網域以外的部分或所有網域。當您建立重新導向或轉寄規則後,請從第三方帳戶傳送郵件至您的帳戶,然後查看設定有重新導向或轉寄郵件規則的帳戶,藉此測試規則。

如需設定及管理收件匣規則的詳細資訊,請參閱收件匣規則

需要更多協助嗎?

想要其他選項嗎?

探索訂閱權益、瀏覽訓練課程、瞭解如何保護您的裝置等等。

社群可協助您詢問並回答問題、提供意見反應,以及聆聽來自具有豐富知識的專家意見。

這項資訊有幫助嗎?

您對語言品質的滿意度如何?
以下何者是您會在意的事項?
按下 [提交] 後,您的意見反應將用來改善 Microsoft 產品與服務。 您的 IT 管理員將能夠收集這些資料。 隱私權聲明。

感謝您的意見反應!

×